宁夏德大气体开发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1月,占地面积27366㎡。该公司主要利用神华宁煤化工有限公司甲醇厂稳定的工业废气二氧化碳,经压缩、脱硫、精馏、冷冻的工艺过程生产而成。年产二氧化碳20万吨。现有员工23人,法定代表人为王仁生。
该公司现有1台1000m³的液态二氧化碳球罐、1台15m³的贮氨器,产品主要销往宁夏及周边附近地区,通过公路槽车运输,运输车辆由有资质的危险货物运输单位提供。
厂区公用工程设施齐全、完好,供电电源分别由不同变电所接入,满足厂区内设施用电负荷的要求,贮氨器南侧设有事故水池,用于收集贮氨器发生事故及喷淋时产生的污水。本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车间地面冲洗水及雨水直接进入公司现有雨水总管排放。
该公司机构设置健全,实行总经理负责制,全员聘用制和劳动合同制度。公司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均从事过多年化工生产经营管理经验,对化工生产具有足够的驾驭能力。为落实《关于在全区工矿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六化”基础建设达标创建验收工作的通知》(宁安办[2015]38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2016年隐患排查治理(企业安全风险控制和隐患治理)体系建设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宁安办〔2016〕60号)的要求,该公司进一步推进企业安全文化建设,作业场所内新增各类目视化告知牌,同时强化各级岗位人员责任制,并建立了企业安全风险控制和隐患治理信息系统。
该公司于2014年8月15日取得由宁东管委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宁东)WH安许证字【2014】000028号。许可范围为:二氧化碳【液化的】。
该公司于2014年11月20日取得由宁夏回族自治区危险化学品登记办公室核发的危险化学品登记证,证书编号:640110088;登记品种:食品级液体二氧化碳,有效期至2017年11月19日。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1号),宁夏德大气体开发科技有限公司生产工艺、设备均不属于限制、淘汰工艺设备。
自上次取证后运行情况:
1、该公司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以来周边环境、总平面布置未发生变化。
2、该公司生产工艺及设备及配套公用工程未发生变化,安全设施、生产设备运行情况良好,具体工艺控制参数根据实际负荷和物料组成情况进行调整。
3、该公司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以来未发生工艺、人身、设备重大、特大事故,安全运行情况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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