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价报告名称
宁夏新安科科技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评估报告
项目建设单位
宁夏新安科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名称
安全评价类型
预评价□ 重大危险源评估☑ 现状评价□ 验收评价□
评价项目组长
王捍东
技术负责人
靳勇涛
过程控制负责人
胡小玲
评价报告编写人
扈 浩、沈亚楠
报告审核人
樊 登
现场勘查时间
2023.03.21
指出安全隐患(条)
11
企业整改情况
10条已整改,1条计划整改
评价结论
宁夏新安科技有限公司按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0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79号修正)的相关要求针对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采取了相关安全管理措施、安全技术及监控措施、事故应急措施。
企业应及时整改现场隐患,加强对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日常检查和隐患排查,定期维护安全设施,保证重大危险源监控措施有效运行。
提交报告时间
2023.05.19
评审组织单位
/
评审结论
参与该项目
评价师
姓名
主要任务
项目负责人、项目安排、实施、现场勘验、过程监督等
沈 萍
资料、数据分析
徐 芳
扈 浩
报告编制、资料、数据分析、现场检查
周焕英
王雅欣
贾晓丽
沈亚楠
资料、报告编制、数据分析
注册安全工程师
技术专家
到现场工作人员
王捍东 扈 浩
现场勘查照片
委托书
2022年3月
建设项目概况
宁夏新安科技有限公司是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宁夏三喜科技有限公司通过战略合作而组建,是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成立于2006年9月22日,法定代表人徐志宏,注册成本一亿五千万元整,占地面积约为473690.63m2,注册场所为石嘴山市平罗县城关镇宁夏平罗工业园区山水大道23号。
宁公网安备 6401060200016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