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价报告名称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辅助材料暂存库建设项目安全评价报告
项目建设单位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名称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辅助材料暂存库建设项目
安全评价类型
预评价□ 安全评价R 现状评价£ 验收评价□ 其他£
评价项目组长
沈 萍
技术负责人
靳勇涛
过程控制负责人
邓 坤
评价报告编写人
扈浩、李佳
报告审核人
樊 登
现场勘查时间
2024.8.3
指出安全隐患(条)
/
企业整改情况
评价结论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辅助材料暂存库建设项目从安全生产角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
提交报告时间
2024.12.21
评审组织单位
评审结论
通过
参与该项目
评价师
姓名
主要任务
项目负责人、项目安排、实施、组织报告编制、现场勘查、过程监督等
扈 浩
查阅资料、记录、影像资料、编制评价报告
李 佳
贾晓丽
查阅资料、数据分析
周鸿儒
黄 剑
沈亚楠
王雅欣
注册安全工程师
技术专家
到现场工作人员
沈萍、扈浩
现场勘查照片
委托书
2024.7.30
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辅助材料暂存库建设项目
项目法人全称: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建设地点:石嘴山市石嘴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项目总投资:1159.74万元
建设规模:共建设2座生产辅助材料暂存库,分别为甲类生产辅助材料暂存库和乙类生产辅助材料暂存库。
建设内容:甲类生产辅助材料暂存库占地面积648平米,火灾危险性为甲类;乙类生产辅助材料暂存库占地面积903平米,建筑的火灾危险性为乙类。建筑高度均为5米,框架结构,耐火等级为二级。
宁公网安备 6401060200016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