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价报告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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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宁东泰和化学科技有限公司高品质芳纶原料项目(一期)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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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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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宁东泰和化学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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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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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品质芳纶原料项目(一期)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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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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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评价□ 重大危险源评估☑ 现状评价□ 验收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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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项目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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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 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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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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靳勇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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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程控制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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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 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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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编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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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 萍、胡小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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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审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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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旭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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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勘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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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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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出安全隐患(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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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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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整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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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条均已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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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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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宁东泰和化学科技有限公司按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0号公布;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9号修正,自2015年7月1日起施行)的相关要求针对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采取了相关安全管理措施、安全技术及监控措施、事故应急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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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报告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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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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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组织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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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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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该项目
评价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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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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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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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 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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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项目安排、实施、组织报告编制、现场勘验、报告编制、过程监督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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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捍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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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数据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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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雅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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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数据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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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磊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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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数据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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樊 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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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数据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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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小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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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检查、记录、影像资料、编制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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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 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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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数据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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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该项目
注册安全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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樊 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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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数据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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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小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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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检查、记录、影像资料、编制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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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该项目
技术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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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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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 萍、胡小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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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勘查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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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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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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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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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宁东泰和化学科技有限公司现有高品质芳纶原料项目(一期),包括生产装置(硝化单元、废酸浓缩单元、间胺加氢和脱溶单元、精馏单元、提纯单元、甲醇裂解制氢单元)及其配套的公用工程辅助设施(1#成品仓库、2#成品仓库、3#仓库、4#仓库、废品仓库、罐区(苯罐区、甲醇罐区、硝酸罐区、硫酸罐区、装卸站等),该项目于2025年4月2日通过自主验收,现阶段为试运行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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