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价报告名称
石嘴山市大武口区金昊活性炭厂年产1000吨氯化汞触媒生产线及回收处理1000吨废汞触媒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项目建设单位
石嘴山市大武口区金昊活性炭厂
建设项目名称
宁夏金长城混凝土有限公司
安全评价类型
预评价□ 设立评价 □ 现状评价□ 验收评价 ■
评价项目组长
沈萍
技术负责人
马彦
过程控制负责人
靳勇涛
评价报告编写人
报告审核人
现场勘查时间
2013.6.15
指出安全隐患(条)
16
企业整改情况
1项列入计划,15项整改
评价结论
石嘴山市大武口区金昊活性炭厂年产1000吨氯化汞触媒生产线及回收处理1000吨废汞触媒项目符合安全验收条件。符合使用氯化汞(危险货物编号:61030)、助剂(含有氯化钡以及氯化镁等)、盐酸(危险货物编号81013)、乙炔[溶于介质的](危险货物编号:21024)和氧气[压缩的](危险货物编号:22001)的安全条件。
提交报告时间
2013.9
评审组织单位
石嘴山市安监局
评审结论
通过
参与该项目
评价师
姓名
主要任务
项目负责人、报告编制人、风险分析
黄宁
现场记录、资料整理、风险分析
胡睿
资料整理、风险分析
报告审核、风险分析
注册安全工程师
技术专家
胡才
现场电气检查
/
到现场工作人员
沈萍、黄宁
现场勘查照片
委托书
2013.5
建设项目概况
建设单位:石嘴山市大武口区金昊活性炭厂
建设项目名称:石嘴山市大武口区金昊活性炭厂年产1000吨氯化汞触媒生产线及回收处理1000吨废汞触媒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项目建设地点:原石嘴山市大武口区石炭井区冷库院内
建设规模:年产1000吨氯化汞触媒生产线及回收处理1000吨废汞触媒生产线及相应的公用工程及辅助设施工程总投资:300万,企业自筹
宁公网安备 6401060200016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