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贺兰县经销部立岗加油站位于贺兰县立岗镇。2011年8月23日取得银川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核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编号:宁银安经(甲)字[2011]000027),有效期至2014年8月22日,在近三年经营过程中未发生过安全事故。
本加油站主要负责人为窦强,站内现有员工4人,有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4人。主要负责人窦强于2013年9月在宁夏智隆培训学校参加全区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培训并经宁夏回族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安全管理人员金涛于2013年9月在宁夏智隆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参加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并经宁夏回族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建议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每年参加再培训。
加油站主要经营汽油以及柴油。加油站采用自吸式加油工艺,油罐车卸油采用密闭卸油方式,油罐上设有高低液位报警仪,油罐液位施行远程监控。
站内安装有视频监控系统1套,现场设置摄像头4个。消防设施有35公斤干粉灭火器2具、8公斤干粉灭火器6具、二氧化碳灭火器1具、灭火毯6块、消防沙、应急灯、应急小药箱等。
加油站现有燃油加油机4台(1台停用),加油机均由正规厂家生产、出厂检测合格专人安装,加油机经贺兰县计量鉴定测试所计量检定合格;储油罐4个,其中汽油储罐2个,单罐储油量均为30m3,汽油总储量60m3;柴油储罐2个,单罐储油量均为30m3,柴油总储量60m3,油品总容积为120m3。依据《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12柴油折半计算原则,该加油站储油量折合总容积为90m3,属于三级加油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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