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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大明活性炭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报告 |
| 发表时间:2025年11月10日 点击数:169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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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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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大明活性炭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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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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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平罗县太沙工业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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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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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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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危害检测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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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 定期R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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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基本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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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大明活性炭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11月25日,注册地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平罗县太沙工业区,法定代表人为马跟莲。经营范围包括活性炭生产销售;煤炭运销;环保材料生产技术的研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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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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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欣、马晓东、李世强、曲飞鹏、王静、马君莹、蒋成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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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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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欣、李世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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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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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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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陪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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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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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采样及检测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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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欣、马晓东、李世强、曲飞鹏、王静、马君莹、蒋成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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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及检测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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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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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陪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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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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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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粉尘:煤尘、活性炭粉尘;
化学因素: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氮氧化物、苯、甲苯、二甲苯、二氧化硫;
物理因素:噪声、高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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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及检测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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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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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检测,宁夏大明活性炭有限公司工作场所岗位作业人员接触的8小时等效声级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工作场所岗位作业人员接触的WBGT指数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工作场所空气中煤尘、活性炭粉尘、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氮氧化物、苯、甲苯、二甲苯、二氧化硫浓度均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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