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严格执行已有防毒措施,在取样和现场作业时必须遵照相关有毒物质作业场所劳动保护要求;
(2)为防止毒物的危害,应加强工作现场的通风,并设专人负责机械通风的维修管理,定期清理、维护使机械通风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
(3)利用已有自动化控制系统加强对生产装置的实时监控。定期对检测仪器和防护设施进行保养和维修,使其处于正常状态,发挥仪器和设备设施的性能和效果;仪器设施不得擅自拆除或者停止使用。
(4)对采样过程中的废弃、溢出以及残余样品应设置收集装置,增加采样作业安全与职业卫生操作规程。
(5)对各人工采样阀,应定期检查采样阀和系统切换阀的使用状况,避免出现泄漏或阀门失灵;
不得随意停用和拆除已投入使用的防毒职业病防护设施;
(6)在按照法规要求发放个体防护用品的同时,应宣传、培训教育员工正确认识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提高员工使用、维护和保养个人防护用品的自觉性,而不是将防护用品作为一种装饰或摆设,使每名劳动者熟练掌握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的佩戴方法。制定完善的规章制度,规范员工的劳动行为,并开展定时或不定时监督检查。确保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的佩戴正确、合理、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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