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安监总安健【2012】73号)等的规定,本项目属于“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中“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的“其他电力生产”,综合分析判定,该建设项目属于职业病危害较重的建设项目。
综合分析评价,本报告认为“大唐吴忠新能源有限公司大唐宁夏太阳山(庙子梁)风电场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能够满足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
在正常生产条件下,职业病防护设施运行正常,采取了本评价报告所提对策措施和建议的情况下,符合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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