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建设单位
宁夏佰斯特医药化工有限公司
建设地址
建设单位厂区位于宁夏宁东基地煤化工园区,本项目位于厂区原三期4万吨/年液体甲醇钠,转换生产1.6万吨/年固体甲醇钠项目装置北侧预留空地。
建设单位联系人
姚刚
职业危害评价类型
预评价£ 控制效果评价■ 现状评价£
建设项目概况
建设单位:宁夏佰斯特医药化工有限公司
企业法人:张伟
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
项目组人员
孙建武、吴克明、杨波、顾继科
现场调查人员
孙建武
现场调查时间
2019.12.20
建设单位陪同人
现场采样及检测人员
检测及检测时间
2020.01.03-01.05
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或类比检测结果:
硫酸、氢氧化钠、噪声
现场勘查及评审照片
评价结论
按照《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安监总安健【2012】73号)等的规定,综合分析判定,本项目属于“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中的“基础化学原料制造”,综合分析判定,该项目为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
综合分析评价,在正常生产条件下,职业病防护设施运行正常,作业人员正确佩戴个人防护用品,采取了本评价报告所提对策措施和建议的情况下,本报告认为该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基本能够满足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
评价结论:本项目已具备职业病防护设施的竣工验收条件。
技术审查评审结论
修改后通过
宁公网安备 6401060200016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