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检测,用人单位各岗位作业场所危害因素的浓度、强度均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得要求。
用人单位作业场所存在的危害因素由于其本身的危害特征对作业人员会产生各种危害,用人单位应加强监管,高度重视,及早预防,防止职业病的发生。当发现危害因素对接触员工造成损害时,密切观察,及时报告,加强治疗。
用人单位针对化学性有害因素、物理因素等采取的防护措施较为合理,基本达到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防护要求,用人单位已为噪声作业岗位作业人员配备防噪耳塞。针对存在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氮氧化物、二氧化硫的装置用人单位为作业人员配备防毒面具,可进一步降低毒物对人体健康的影响。
粉尘关键控制点:
加强分子筛生产装置干燥及包装作业机械化和自动化,设备、管道确保密闭性良好,同时应保持车间、装置良好的通风,减少粉尘集聚,加强作业人员防尘口罩等个体防护用品的佩戴。
有毒物质关键控制点:
用人单位生产过程中应加强四氢呋喃生产装置的、分子筛生产装置设备、管道、阀门的密闭性,保证封闭分子筛生产车间、氧化车间通风正常,确保防护设施运行正常;加强产生毒物的密闭场所的局部通风和全面通风;加强个体防护用品的监督佩戴和管理;涉及酸碱的作业场所设置喷淋洗眼器保持正常通水,确保在发生急性危害时能够正常有效使用,同时应保持车间、装置良好的通风,减少有害物质集聚,加强作业人员个体防护用品的佩戴。
噪声危害关键控制点:
用人单位噪声防治的重点位置空压制氮、循环水泵等位置;
①加强机泵类设备的维护保养,保证防噪设施运行正常;
②加强个体防护用品的监督佩戴和管理。
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国卫办职健发【2021】5号)等的规定,该用人单位所开展的项目属于属于“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中的“基础化学原料制造”,属于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结合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和有毒有害物质分布、接触人员分布情况及该行业职业病发病风险综合考虑,综合分析判定,该用人单位为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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