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和《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国卫办职健发[2021]5号)等的规定,本项目属于“水的生产和供应业”中的“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结合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和有毒有害物质分布、接触人员分布情况及该行业职业病发病风险综合考虑,本项目判定为属于职业病危害一般的建设项目。
建设项目生产过程中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
(1)粉尘:其他粉尘(PAM(聚丙烯酰胺)、PAC(聚合氯化铝)、树脂)、活性炭粉尘;
(2)化学因素:氯化氢及盐酸、氢氧化钠、硫化氢、碳酸钠、硫酸钠、硫酸、镁剂(氧化镁)、次氯酸钠、还原剂(亚硫酸氢钠)、阻垢剂(高分子聚合物)、HT2药剂(偏铝酸钠)、酸性清洗剂(次氯酸)、碱性清洗剂(氢氧化钠)、非氧化性杀菌剂(异噻唑啉酮);
(3)物理因素:噪声、工频电场、高温。
各岗位工人接触的硫化氢、盐酸、氢氧化钠、碳酸钠、40小时等效声级噪声、高温、工频电场等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均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要求。
毒物危害关键控制点:
巡检污泥泵、液碱储罐过程中,由于设备异常跑冒滴漏或通风不良区域可能会接触到瞬时浓度较高的硫化氢、氢氧化钠等导致急性硫化氢中毒、化学性皮肤灼伤、眼灼伤,作业人员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并加强个体防护的佩戴;
噪声危害关键控制点:
建设项目噪声危害主要为水泵、风机、物料输送泵;为降低噪声危害应减少作业人员巡检该区域的周期和时间,并为作业人员配备防噪耳塞,做好个体防护。
通过分析评价,本项目防护设施基本有效且运行正常,基本能够满足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对职业病防治的要求;建设单位为职工配备的全面罩、防护面屏等防护用品,可降低职工接触毒物的浓度,有效的减少有害物质对职工健康的危害。总体布局、生产工艺和设备布局、职业病防护设施、建筑卫生学、辅助用室、应急救援设施能满足国家相关标准和国家职业卫生要求。职业卫生管理、职业健康监护有待进一步整改完善,如能在正常运行过程中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建议,严格执行各项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加强对生产设备和职业卫生防护设施的检查、维修、保养,继续落实各项防护措施,对目前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和完善,正确佩戴和使用个体防护用品,可进一步达到控制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保护工人健康的目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