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国卫办职健发【2021】5号)等的规定,拟建项目属于“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的“电力生产(其他)”,风险类别为“一般”。拟建项目在宁夏中卫市大有冶炼有限公司厂区内建设,其属于“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中的“常用有色金属冶炼”,风险类别为“严重”。综合分析判定,拟建项目属于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
拟建项目在今后工程的设计和工程建设中,若能将项目可研中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本评价报告中提出的补充措施建议予以落实,预计项目建成后,在正常生产条件下,工作人员正确佩戴防护用品的情况下,在各项职业病防护设施运行正常情况下,拟建项目中存在的职业病危害能够得到有效预防和控制,拟建项目基本能够满足国家对职业病防治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及规范的要求。即拟建项目从职业病预防角度来考虑是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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