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国卫办职健发【2021】5号)等的规定,本项目属于“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中第一类“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的“其他电力生产”,综合分析判定,该建设项目属于职业病危害一般的建设项目。
通过对本项目的工程分析和职业卫生调查,确定对本项目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有硫酸、硫化氢、六氟化硫及其分解产物、噪声、工频电磁场、高温、低温。正常生产情况下本项目检测的噪声、工频电磁场等强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限值的要求,能够满足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对职业病防治的要求。
综合分析评价,本报告认为宁夏海光新能源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宁夏院海原双井50MWp光伏复合项目在正常生产条件下,职业病防护设施运行正常,作业人员正确佩戴个人防护用品,采取了本评价报告所提对策措施和建议的情况下,职业病危害控制基本能够满足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
评价结论:本项目已具备职业病防护设施的竣工验收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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