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运营部:0951-5055032
技术部:0951-5677680
经营部:0951-5011496
公司传真:0951-5055132
公司邮箱:yinjun5055032@163.com
联系地址:银川市金凤区新昌西路南侧金钻名座1号综合写字楼501号房

|
|
宁夏大明活性炭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
发表时间:2022年11月28日 点击数:969 次 |
项目建设单位
|
宁夏大明活性炭有限公司
|
建设地址
|
宁夏石嘴山市平罗县太沙工业园区(园区五号路)
|
建设单位联系人
|
王雯
|
职业危害评价类型
|
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 控制效果评价£ 现状评价R
|
建设项目概况
|
建设单位:宁夏大明活性炭有限公司
企业法人:马跟莲
占地面积:17005.48平方米
注册资本:1000万元
|
项目组人员
|
张博男、赵海燕、顾继科、孙建武
|
现场调查人员
|
张博男、赵海燕
|
现场调查时间
|
2022.6.15
|
建设单位陪同人
|
王雯
|
现场采样及检测人员
|
张博男、赵海燕、顾继科、周鸿儒、李婷
|
检测及检测时间
|
2022.6.27-2022.6.29
|
建设单位陪同人
|
王雯
|
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或类比检测结果:
|
煤尘、活性炭粉尘、一氧化碳、二氧化碳、二氧化硫、氮氧化物、苯、甲苯、二甲苯、氢氧化钠、噪声、工频电磁场、高温
|
现场勘查及检测照片
|

|
评价结论
|
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国卫办职健发【2021】5号)等的规定,用人单位属于“非金属矿物制品业”中的“石墨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结合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和有毒有害物质分布、接触人员分布情况及该行业职业病发病风险综合考虑,综合分析判定,用人单位为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
|
技术审查评审结论
|
修改后通过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