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作业场所存在的危害因素由于其本身的危害特征对作业人员会产生各种危害,用人单位应加强监管,高度重视,及早预防,防止职业病的发生。当发现危害因素对接触员工造成损害时,密切观察,及时报告,加强治疗。
用人单位针对化学性有害因素、物理因素等采取的防护措施较为合理,基本达到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防护要求,用人单位已为高噪声作业场所岗位作业人员配备防噪耳塞。
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国卫办职健发【2021】5号)等的规定,该用人单位所开展的项目属于“其它制造业”的“其它未列明制造业(C4190)”,原料气中含有一氧化碳、硫化氢,属高毒物品,综合分析判定,本项目属于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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