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在生产过程中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主要有:
粉尘:其他粉尘、电焊烟尘、砂轮磨尘;
化学因素:锰及其化合物、臭氧、一氧化碳、氮氧化物、苯、甲苯、二甲苯。
物理因素:噪声、高温、紫外辐射、工频电磁场。
上述危害因素由于其本身的危害特征对作业人员可能产生各种危害,用人单位应加强监管,高度重视,及早预防,防止职业病的发生。当发现危害因素对接触员工造成损害时,密切观察,及时报告,加强治疗。
针对化学性有害因素采取的防护措施较为合理,基本达到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防护要求。经现场检测数据分析(正常生产,防护设备正常运转情况下),用人单位组立工的电焊烟尘的时间加权平均接触浓度不符合职业卫生要求;普通电焊工2、铆接电焊工4、铆接电焊工5的40小时等效声级不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其他各岗位工人接触的粉尘、化学因素、物理因素均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粉尘危害关键控制点:主要来源于电焊、切割过程,为降低粉尘危害应加强个人防护,严格按照要求佩戴防尘口罩或防尘半面罩,并根据使用情况及时更换,同时确保除尘设施运行正常,除尘性能有效。
毒物危害关键控制点:主要来源于电焊过程,为降低毒物危害应加强个人防护,加强作业时个体防护用品的监督佩戴和管理;定期对烟尘净化器等毒物防护设施进行维护。
噪声危害关键控制点:建设项目噪声危害主要为焊接工件时敲击焊缝及清渣的噪音等;为降低噪声危害应减少作业人员该区域的周期和时间,并为作业人员配备防噪耳塞,提高工人防噪耳塞的佩戴率,做好个体防护。
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国卫办职健发[2021]5号)等的规定,该用人单位属于“金属制造业”中的“结构性金属制品制造”中“金属结构制造”,综合分析判定,为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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