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分析评价,本项目防护设施基本有效且运行正常,基本能够满足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对职业病防治的要求;建设单位应为职工配备了防毒面具等防护用品,可降低职工接触毒物的浓度,有效的减少了对职工健康的危害。总体布局、职业健康监护、生产工艺和设备布局、职业病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职业卫生管理、建筑卫生学、辅助用室基本能满足国家相关标准和国家职业卫生要求。如能在正常运行过程中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建议,严格执行各项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加强对生产设备和职业卫生防护设施的检查、维修、保养,继续落实各项防护措施,正确佩戴和使用个体防护用品,可进一步达到控制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保护工人健康的目的。
综合分析评价,在正常生产条件下,职业病防护设施运行正常,作业人员正确佩戴个人防护用品,采取了本评价报告所提对策措施和建议的情况下,本报告认为该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基本能够满足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
评价结论:本项目已具备职业病防护设施的竣工验收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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