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在生产过程中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主要有:
粉尘:硫化氢、二氧化硫、一氧化碳、二氧化碳;
物理因素:噪声、高温、低温、工频电磁场。
上述危害因素由于其本身的危害特征对作业人员可能产生各种危害,用人单位应加强监管,高度重视,及早预防,防止职业病的发生。当发现危害因素对接触员工造成损害时,密切观察,及时报告,加强治疗。
针对化学有害因素采取的防护措施较为合理,基本达到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防护要求。经现场检测数据分析(正常生产,防护设备正常运转情况下),用人单位各岗位工人接触的化学因素、物理因素均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巡检工噪声接触强度达到行动水平。
毒物危害关键控制点:主要来源于生产过程,为降低毒物危害应加强个人防护,严格按照要求佩戴防毒面具,并根据使用情况及时更换,同时确保除尘设施运行正常,除尘性能有效。
噪声危害关键控制点:用人单位噪声危害主要为压缩机等基础噪声大的设备;建议用人单位定期对BOG压缩机、冷机压缩机等产生噪声较大的设备传动部位进行上油维护,加强润滑降低其产噪能力。为降低噪声危害应减少作业人员该区域的周期和时间,并为作业人员配备防噪耳塞,提高工人防噪耳塞的佩戴率,做好个体防护。
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国卫办职健发[2021]5号)等的规定,该用人单位属于“燃气生产和供应业 ”中的“天然气生产和供应业(D4511)”,综合分析判定,为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