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或类比检测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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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21年国卫办职健发第5号)等的规定,综合分析判定,本项目属于“医药制造业”中的“化学药品原料药制造”,结合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和有毒有害物质分布、接触人员分布情况及该行业职业病发病风险综合考虑,综合分析判定,本项目为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综合分析判定,该项目为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
建设项目产生过程中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
粉尘:活性炭粉尘
化学因素:甲醇、甲苯、氯化氢及盐酸、正己烷、丙酮、碳酸钠、氢氧化钠、过氧化氢、乙二醇、二氯甲烷、四氢呋喃、二甲基甲酰胺(DMF)、异丙醇、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硫化氢;
物理因素:噪声、高温;
各岗位工人接触的性炭粉尘
化学因素:甲醇、甲苯、氯化氢及盐酸、正己烷、丙酮、碳酸钠、氢氧化钠、过氧化氢、乙二醇、二氯甲烷、四氢呋喃、二甲基甲酰胺(DMF)、异丙醇、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硫化氢、噪声、高温、噪声、高温等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均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要求,其中含氟苯硼酸合成生产线(小产线、1-1线)、乙基双环己基甲醇合成生产线(3-1线)、1,4-环己二酮单乙二醇缩酮合成生产线(3-2线)、罐区等场所岗位人员接触的氯化氢及盐酸浓度达到行动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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