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在生产过程中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主要有:石灰石粉尘、煤尘、其他粉尘(电石粉尘、石灰氮粉尘)、矽尘、电焊烟尘、氧化钙、一氧化碳、二氧化碳、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氰氨化钙、氨、臭氧、锰及其化合物、氯化氢及盐酸、硫酸、紫外辐射、噪声、高温、工频电磁场。
经现场检测数据分析,各岗位接触的粉尘、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氰氨化钙、氧化钙、氨浓度与高温、工频电磁场强度均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其中电石一分厂烘干窑巡检工、电石炉巡检工接触的矽尘浓度达到行动水平;电石二分厂卸车工、电石炉巡检工接触的煤尘浓度;双氰胺车间聚合工接触的氨浓度达到行动水平;石灰氮车间出炉工接触的氧化钙浓度不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电石一分厂烘干窑巡检、皮带巡检岗位,电石二分厂皮带巡检、卸车、烘干窑巡检、电石炉巡检、净化巡检岗位,石灰氮车间炉面操作岗位及双氰胺车间投料、水解、带滤机巡检、聚合、结晶工作岗位均属于噪声作业岗位。石灰氮车间鄂破工、出炉工接触的噪声不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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