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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在生产过程中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主要有:
粉尘因素:活性炭粉尘。
化学因素:氮氧化物、肼、氯化氢及盐酸、氨、硫酸、氢氧化钠、硫化氢、过氧化氢。
物理因素:噪声、高温。
上述危害因素由于其本身的危害特征对作业人员可能产生各种危害,用人单位应加强监管,高度重视,及早预防,防止职业病的发生。当发现危害因素对接触员工造成损害时,密切观察,及时报告,加强治疗。
毒物危害关键控制点:主要来源于3#重氮偶合反应釜、还原釜、分解釜、脱色釜等的生产过程以及活性炭等的投料作业过程,为降低毒物危害应加强个人防护,加强作业时个体防护用品的监督佩戴和管理。
噪声危害关键控制点:用人单位噪声危害主要为3#车间还原压滤机、成品压滤机、振动筛出料口、废气处理装置以及综合水泵房和空压冷冻机房等;为降低噪声危害应减少作业人员该区域的作业周期和时间,并为作业人员配备防噪耳塞,做好个体防护。
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国卫办职健发〔2021〕5号)等的规定,该用人单位开展的项目属于“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中的“染料制造”,综合分析判定,用人单位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为“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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