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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危害关键控制点防护措施:
噪声危害关键控制点:
关键控制点:细磨机、超细磨机、洗砂机。
建设项目噪声危害主要为细磨机、超细磨机、洗砂机、风机、各机泵等高噪声;为降低噪声危害应减少作业人员巡检该区域的周期和时间,并为作业人员配备防噪耳塞,做好个体防护。
(2)类比项目备煤巡检工接触的噪声强度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3)按照《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国卫办职健发【2021】5号)、《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等的规定,拟建项目属于“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中的“煤炭加工”,风险类别为“严重”。
预期拟建项目作业人员接触的噪声、高温强度预期接触水平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4)拟建项目总体布局、生产工艺及设备布局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等的有关要求。
(5)拟建项目建筑卫生学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等的有关要求。
(6)拟建项目拟设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基本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的要求。
(7)拟建项目拟设置的应急救援设施及措施基本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的要求。
(8)拟建项目设置的个体防护用品符合《个体防护装备配备规范》的要求。
(9)拟建项目辅助用室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等的有关要求。
(10)拟建项目职业卫生管理部分符合《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相关要求。
(11)拟建项目职业卫生专项投资部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相关要求。
拟建项目在今后工程的设计和工程建设中,若能将项目可研中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本评价报告中提出的补充措施建议予以落实,预计项目建成后,在各项职业病防护设施运行正常、个体防护用品正确佩戴的情况下,拟建项目正常生产条件下存在的职业病危害能够得到基本预防和控制,拟建项目基本能够满足国家对职业病防治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及规范的要求。即拟建项目从职业病预防角度来考虑是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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