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包装机的带式过滤机等除尘设施定期进行检查与维修,确保其正常运行,保证除尘效率;
2、生产车间采用自然通风结合全面机械排风,应保证正常生产的人均新风量要求;
3、定期对生产车间、锅炉房、污水处理车间的风机设施进行检查和维修,防止机械通风故障而导致作业工人中毒等事故;
4、设置应急救援站或与就近医疗单位签署医疗救治服务合同,保证员工在发生急性事件时能得到及时救治;
5、急救人员的人数宜按照0.1%~5%的比例配备,并对急救人员进行相关知识和技能的培训。每个工作班宜至少安排1名急救人员;
6、设置紧急救援站或有毒气体防护站;
7、在生产车间使用氨的岗位在其控制室或附近设置防毒器具存放柜,配置与应急救援相适应的虑毒罐、防毒面具等急救设备;
8、防毒器具存放柜及急救设备应设置明显标识,定期做好维护与检查工作;
9、在生产车间使用和存储酸碱的磺化釜、硝化釜、中和釜、T酸离析釜、溶解釜、碱溶釜、H酸离析釜附近设置喷淋装置(带洗眼器),保证洗眼器有效使用范围在15m以内。还应配备气体防护柜、个人防护用品、急救包或急救箱以及急救药品;转运病人的担架和装置;急救处理的设施以及应急救援通讯设备等;
10、各应急救援设施应有明显标识标牌;
11、制定液氨、酸碱、氮氧化物、二氧化硫、硫酸等急性中毒应急救援预案,其内容应包括:基本情况、危险目标;急救指挥部的组成、职责和分工;救援队伍的组成和分工;报警信号;化学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12、建立应急救援网络,落实应急救援组织、人员,配备必要的防护手套、防化服、防毒面具、空气呼吸器、急救药品等,并同有关医疗单位建立应急救护联系。按照应急救援预案的规定,务必定期进行训练和演习;
13、在可能发生一氧化碳、氨、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急性中毒的生产车间磺化釜、硝化釜、脱硝中和釜、锅炉房宜配置固定或便携式的气体报警装置和气防柜,固定式报警装置应与事故通风连锁保证其有效运行,对各报警装置和气防柜应定期检维护保证其有效性;锅炉房宜配置便携式检测仪,生产车间各釜处应分别设置固定式检测报警装置与侧墙事故排风装置连锁。
本项目工人进入锅炉烟道、氨水罐、硫酸罐、氢氧化钠罐等密闭容器(空间)进行检修和维修前,要严格执行特种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应有专人检测空间内空气中的氧含量及其它可能存在的有毒气体(如氨、三氧化硫、二氧化硫等)浓度,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同时为检修工作配备测氧仪、有毒气体检测仪等,并制定检(维)修安全作业指导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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