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聚氯乙烯包装车间料仓应采取密闭设施和除尘设施;
2)建设单位应对电石破碎等存在粉尘浓度的作业岗位、设备及产尘源加强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严格执行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并定期对设施进行检查与维修,定期清扫作业场所的积尘,并派专人监督管理;
3)包装车间粉尘通常以气溶胶形式存在于作业场所中,工人大部分时间在搬运时接触,建议企业采购覆膜包装袋,并组织对库房进行定期清扫,避免工人作业时造成二次扬尘。
4)对可能发生急性中毒的作业场所,如氯化氢合成岗位、乙炔岗位、氯乙烯转化岗位、离子膜电解岗位、氯氢处理岗位、聚合岗位、液氯充装岗位设置事故状态下的吸收装置和检测报警装置、通风装置。
5)本项目聚氯乙烯装置氯乙烯车间所产生的氯乙烯、乙炔车间所产生的氯、氯化氢、硫化氢、磷化氢均属于高毒物质,容易造成急性中毒,作业场所应设置有毒气体固定报警装置,并加强个体防护,使工人接触的浓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接触限值的要求。
6)酸、碱储罐区应设置应急撤离通道、泄险区、喷淋装置(带洗眼器),并且喷淋装置的管道需进行防冻处理。
7)本项目聚氯乙烯装置乙炔车间的乙炔岗位作业人员在乙炔清净作业时必须正确佩戴有效的正压式空气呼吸器,并需加强佩戴管理。
8)在经常观察、监视设备运转的场所,比如泵房、循环水处理站等设隔声工作间。控制室应采用隔声降噪措施,如设置隔音墙、隔声墙等,使噪声车间观察(值班)室的噪声声级低于 75dB(A)。
9)长期在高噪声环境中工作,可能会造成职业性耳聋,检测结果表明配料操作岗位、维修岗位、乙炔岗位作业人员接触噪强度超过国家职业卫生接触限制的要求,循环水泵房、电极壳制作车间工作岗位属于噪声作业,所以必须重点监控这些工作岗位的噪声强度,防止职业性噪声聋的发生。
10)在设备选型方面拟选用低噪声的设备,必要时可采取消声、隔声、吸声、隔振或综合控制措施:对车间及公用系统产生噪声的设备采用减振器材,压缩机、空压机、冷冻机集中布置在较封闭的房间内,内表面采用吸音材料,主要噪声源附近栽种高大乔木以吸收和衰减声波等措施。
11)在中控室、休息室应设空调设施,并应满足夏季室内控制温度要求;
12)夏季高温作业,必须给工人补给足够量的生理盐水,并合理安排作业时间。
13)工人在配料操作时、或是进入空压岗位、鼓风机泵房等噪声较大的工作场所进行作业或巡检时须佩戴有效的防噪耳塞;定期更换及发放个体防护用品并对其经常性的维护与保养;对不按要求规定佩戴的工人,对责任部门及个人采取处罚措施,确保工人的职业健康。
14)在配料操作、电石破碎作业时、兰炭烘干工段巡检时必须佩戴KN类阻尘效率大于90%的颗粒物防护口罩;
15)在氯乙烯水碱洗、氯化氢合成车间进行作业或巡检时必须佩穿防酸碱服,佩戴防毒面罩;乙炔装置乙炔清净进行巡检时必须佩穿防酸碱服,在乙炔清净作业时必须正确佩戴有效的正压式空气呼吸器,并需加强佩戴管理。
16)设置密闭空间警示标识,防止未经准入人员进入;
17)进入密闭空间作业前,用人单位应当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和评价;
18)制定和实施密闭空间职业病危害防护控制计划、密闭空间准入程序和安全作业操作规程;
19)为作业人员提供符合要求的监测、通风、通讯、个人防护用品设备、照明、安全进出设施以及应急救援和其他必须设备,并保证所有设施的正常运行和劳动者能够正确使用;
20)在进入密闭空间作业期间,至少安排一名监护者在密闭空间外持续经行监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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