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建设单位
|
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煤炭化学工业分公司质检计量中心
|
建设项目名称
|
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煤炭化学工业分公司质检计量中心现状评价项目
|
建设地址
|
本项目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灵武市宁东镇煤化工基地
|
建设单位联系人
|
景丽
|
职业危害评价类型
|
预评价□ 控制效果评价□ 现状评价■
|
建设项目概况
|
企业名称: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煤炭化学工业分公司质检计量中心。单位地址:本项目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灵武市宁东镇煤化工基地。行业类别:本项目属于科学研究与技术服务业。用人单位共有员工583人,其中实验岗位人数514人,其余为行政、机关科室、后勤人员。本公司各岗位均采用8小时四班两运转制。
|
现场调查人员
|
李剑文、郭亮
|
现场调查时间
|
2015.4.8
|
建设单位
陪同人
|
景丽
|
现场采样及检测人员
|
吴克明、郭亮、杨森
|
采样及检测时间
|
2015.5.12-5.14
|
景丽
|
评价项目组长
|
马 彦
|
技术负责人
|
张国亮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靳勇涛
|
评价报告编写人
|
郭亮
|
报告审核人
|
张国亮
|
提交报告时间
|
2015.8
|
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或类比检测结果:噪声、总粉尘(煤尘)、呼吸性粉尘(煤尘)、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二氧化碳、苯、甲醇、硫酸、盐酸、氢氧化钠、甲醛、硫化氢,经检测各岗位检测值均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
现场勘查、检测照片
|
|
评价建议
|
1、对煤质制样室的窗户保持常开状态,尽可能缩短作业人员的接触时间,在后期的职业危害因素检测中,如粉尘浓度仍没有改善的情况下建议安装通风除尘设施,以降低煤尘浓度对人体的损害。
2、定期对应急救援物品进行检维护,并做好检维护记录存档。
3、组织员工学习各种救援物品的使用方法。
|
评价结论
|
本项目若能将本报告提出的措施与建议进行整改和完善后,结合工作场所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工程防护设施措施调查和本报告的分析评价,综合分析判定,在正常生产条件下,本项目能够满足国家对职业病防治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及规范的要求;在后续生产运行过程中还需按照本报告提出的建议认真落实,保障职业卫生工作有效运行。
|
技术审查专家
评审时间
|
无
|
技术审查专家组
评审意见
|
无
|
技术审查
评审结论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