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成立于2003年07月,法定代表人为李志明。位于中卫市沙坡头区宣和镇工业园区,占地面积119880平方米,注册资本102万元,法定代表人李志明为总经理,安全第一责任人,副总经理何保卫为安全负责人,公司现有员工136人,其中安全管理人员3人,技术管理人员8人。
公司电石厂目前拥有1台密闭型电石冶炼炉,容量为31500KVA配备有除尘回收处理装置,年产量约6万吨电石。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本)本项目生产工艺,不属淘汰类符合产业政策;同时符合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电石铁合金焦炭行业健康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宁政办发[2004]143号)的要求。本项目电石生产工艺属于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公布的《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目录和调整首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中部分典型工艺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3号)中的危险化工工艺。
宁夏中卫市俱进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于2013年3月22日取得了宁夏回族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宁)WH安许证字[2013]000389)。宁夏中卫市俱进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在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三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公司按照现代企业管理和安全生产的要求,根据生产实际特点建立健全了企业管理机构和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了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公司设立综合办公室、财务部、销售部、质检部、安全环保部、生产技术部、机修车间、冶炼车间、包装车间。同时根据生产特点和要求,建立落实各级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了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及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公司24名特种作业人员,均持证上岗且分别在有效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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