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光临宁夏石化银骏安全技术咨询有限公司网站!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电子地图
    日期 天气  
    职业卫生评价业绩
    联系我们
    综合运营部:0951-5055032
    技术部:0951-5677680
    经营部:0951-5011496
    公司传真:0951-5055132
    公司邮箱:yinjun5055032@163.com
    联系地址:银川市金凤区新昌西路南侧金钻名座1号综合写字楼501号房

    您的位置:首页>>业绩公开
    第一季度  

    中国石油宁夏石化公司500万吨/年炼油装置动力锅炉外排烟气治理改造项目

      发表时间:2017年04月06日  点击数:1705 次

    项目建设单位

    中国石油宁夏石化公司

    建设项目名称

    500万吨/年炼油装置动力锅炉外排烟气治理改造项目

    建设地址

    炼油厂内改造

    建设单位联系人

    万工

    职业危害评价类型

    预评价■        控制效果评价□      现状评价□

    建设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技改项目,主要技改内容为将原有燃烧器更换为低氮燃烧器型,新增循环风机,同时改造燃料气管线、分析小屋、DCS系统扩容、给排水系统,扩建配电室,并新建钢制烟囱。化验室、配电室(部分)、控制室、辅助用室、食堂、办公楼、检维修等均依托已有设施和维修公司。人员均为原装置员工,总定员20人,实行五班三运转工作制,每班工作8小时,设施操作时数为8400小时/年,维修工作由宁夏石化公司维修队伍执行。

    现场调查人员

    吴克明

    现场调查时间

    2016.12

    建设单位

    陪同人

    万工

    现场采样及检测人员

    /

    采样及检测时间

    /

    /

    评价项目组长

    马  彦

    技术负责人

    张国亮

    过程控制负责人

    靳勇涛

    评价报告编写人

    吴克明

    报告审核人

    张国亮

    提交报告时间

    2017.1

    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或类比检测结果:离心风机、循环风机、引风机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锅炉燃料成分含有甲烷、丙烷、丁烯、正戊烷、CO、H2S;燃烧及燃烧不充分产生NO2、SO2、CO。锅炉运行产生高温

    现场勘查照

    评价建议

    5.1.1化学毒物防护补充措施

    新建分析小屋采取的安装通风、换气、过滤装置其进风口应设置在室外空气清洁区并低于排风口,保证进风口设在不可能有火花溅落的安全地点,排风口应设在室外安全处。

    在检修加热炉、烟道等受限空间时,应严格按照受限空间作业指导书作业,切断电源并挂好标记,用氮气吹扫设备或管道。检修人员进入设备之前,应检查容器内有害气体及氧浓度,检修人员要穿好防护衣,带好防毒面具,在容器外应备有援助人员;

    定期对含酸性气体经过的烟道及设备进行检修和维护,避免由于腐蚀造成泄漏,进而发生急性中毒等事故。

    5.1.2 噪声防护补充措施

    本项目拟新增安装的循环风机,循环风机为强产噪设备,应设置单独于底部的钢筋混凝土减振基础之上,同时尽量与已有电机类设备集中布置。

    5.1.3 高温防护补充措施

    (1)当作业地点气温≥37℃时应采取局部降温和综合防暑措施,并在炎热季节为工人供应含盐清凉饮料;

    (2)定期对高温管道及设备的岩棉隔热进行检查,发现破损或脱落应及时维护。

    评价结论

    (1)拟采取的防毒、防噪、防高温等防护措施合理可行,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

    (2)拟配备的个体防护用品符合《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GB 11651-2008)要求,需按本评价报告补充;

    (3)拟采取的应急救援措施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2010)的要求;

    (4)本项目总体布局、生产工艺和设备布局、建筑卫生学、辅助用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等的有关要求;

    (5)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符合《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需按本评价报告补充;

    (6)拟设置的警示标识,符合《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 158-2003)、《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管理规范的通知》(安监总厅安健【2014】111号)的要求,需按本评价报告补充。

    (7)拟计划的职业卫生专项投资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综合上述分析评价,项目在可研报告中基本执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方面有关规定,并针对各种职业病危害因素拟定相应的措施,从生产工艺的设备先进性及职业病防护设施等方面加以控制,可有效降低职业病的危害程度。

    拟建项目在今后工程的设计和工程建设及投产运行后,若能将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本评价报告中提出的补充措施建议予以落实,在确保各项职业病防护措施的正常运行情况下,拟建项目能够满足国家对职业病防治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及规范的要求。

    技术审查专家

    评审时间

    2017年1月9

    技术审查专家组

    评审意见

    1. 部分职业病危害因素辨识不够准确

    2. 生产工艺描述重点不够明确

    3. 职业病防护设施和应急救援设施评价不全面

    技术审查

    评审结论

    修改《报告》后,经专家组组长审核通过。

    上一条: 中国石油宁夏石化公司炼油厂蒸汽系统优化节能改造项目
    下一条: 中国石油宁夏石化公司炼油厂烟气和尾气排放综合治理项目
    友情链接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网  |   宁夏环境保护网  |   国家应急管理部  |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  
     
    宁夏石化银骏安全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走进银骏  |  人员证件  |  专业设备  |  培训动态  |  安全知识  |  联系我们  |  电子地图
    copyright © 2017 版权所有 宁夏石化银骏安全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新昌西路南侧金钻名座1号综合写字楼501号房 电话:0951-5055032 0951-5011496
    传真:0951-5055132 邮箱是:yinjun5055032@163.com
      访问统计: 4222090 人
    宁ICP备2025007105号

    宁公网安备 64010602000168号

    宁夏石化银骏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