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和《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国卫办职健发[2021]5号)、拟建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及其危害程度,综合判断该拟建项目属于“石油加工、炼焦和核燃料加工业”中的“精炼石油产品制造”,综合分析判定,该项目为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
(1)拟建项目总体布局、生产工艺及设备布局、建筑卫生学、职业病防护设施、辅助用室基本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的要求。
(2)拟建应急救援设施及措施部分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的相关要求,需在设计专篇中按报告补充措施建议补充。
(3)拟建项目配备的个体防护用品符合《个体防护装备配备规范》(GB39800.2-2020)的要求。
(4)拟建项目职业卫生管理部分符合《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相关规定,需在设计专篇中按报告补充措施建议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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