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职业病防护设施补充措施
(1)在危废库、化验间、维修间等处采用上送下排的通风方式,在设计专篇中对通风设施型号、通风风向、排风位置等做出具体描述。
(2)飞灰出口应采用自动控制,注意密闭,出灰口负压操作,减少粉尘逸散,减少人员接触。
(3)加强产尘、产毒设备及除尘器、轴流风机等排尘排毒设备的检维修,避免“跑、冒、漏、滴”的发生。
(4)检维修时做好职业病危害的预防工作,需要进入储罐、设备及管道等密闭设备进行作业时,应严格按照《密闭空间作业职业病危害防护规范》(GBZ/T205-2007)的规定进行,防止急性职业中毒事故的发生。
2个体防护用品补充措施
依据《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GB/T 11651-2008)等的要求,对建设项目正常运行期间应配备的个体防护用品提出建议,见表4-1。
3应急救援补充措施
(1)生产区域应设置急救箱,配备急救用品,控制室至少配备2套空气呼吸器等急救用品。
(2)制定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预案中应对可能发生的一氧化碳、二氧化硫、氮氧化合物、二恶英、硫化氢、氰化氢、砷化氢、氟化氢、氯化氢、氢氧化钠、尿素、氨、碳酸钠、四氢化吡咯、哌啶、苯并(K)荧蒽、苯、甲苯、二甲苯、铅、汞、镉、铬、砷急性中毒、氢氧化钠、氯化氢灼伤等职业病危害事故制定相应的应急处置方案。按应急预案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应急演练。
(3)明确应急救援协议医疗机构。
(4)厂区应设置气体防护站,该建设项目劳动定员为少于300人,气体防护站最小使用面积应按大于20m2设计,配备专业的应急救援人员。
(5)在车间应设置应急通道及风向标。风向标的设置应便于作业人员观察,同时设置配套照明设施便于夜间使用。
(6)在车间应设置应急逃生路线图,表明应急逃生的线路和方向。
(7)危废暂存库处、废液处理处设置洗眼喷淋装置:靠近事故的发生点、不影响劳动者的正常操作、便于到达(路径上无障碍物)、服务半径小于15m,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水流干净且不间断、水压适宜(不对眼睛造成冲击损伤)、采取冬季防冻措施等。
(8)应配备针对二氧化硫、一氧化碳、硫化氢、氰化氢、砷化氢、氟化氢、氯化氢等有毒气体的便携式检测报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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