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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夏蓝丰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年产1000吨脱叶磷原药及制剂项目

      发表时间:2018年01月11日  点击数:1870 次

    项目建设单位

    宁夏蓝丰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名称

    年产1000吨脱叶磷原药及制剂项目

    建设地址

    宁夏省中卫市工业园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张立峰

    职业危害评价类型

    预评价■        控制效果评价□      现状评价□

    建设项目概况

    拟建项目新建脱叶磷生产厂房、罐区、泵房。给排水、供配电、冷冻水、仪表风和氮气、蒸汽等公辅设施拟利旧。拟建项目生产车间拟按四班三运转运作,周工作时间42小时,生产人员定员为36人,全部新增,无女工。

    现场调查人员

    吴克明沈萍

    现场调查时间

    2017.9

    建设单位

    陪同人

    张立峰

    现场采样及检测人员

    /

    采样及检测时间

    /

    /

    评价项目组长

    马  彦

    技术负责人

    张国亮

    过程控制负责人

    靳勇涛

    评价报告编写人

    吴克明

    报告审核人

    张国亮

    提交报告时间

    2017.11

    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或类比检测结果:正丁硫醇、三氯化磷、氯化氢及盐酸、过氧化氢、亚硫酸钠、氢氧化钠高温、噪声

    现场勘查照

      

    评价建议

    1 职业病防护设施补充措施和建议

    (1)建议生产车间取代釜、氧化釜、精制釜附近侧墙下部设置轴流风机,并与正丁硫醇/三氯化磷报警装置连锁,事故通风换气次数不小于12次/h。

    (2)建议在精制釜设置集气罩。

    建议在脱叶磷烘干车间包装区域设置除尘器,并建议选择自带除尘器的自动包装机。

    2 应急救援补充措施和建议

    (1)建设单位应根据《生产经营单位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导则》(GB/T29639-2013)的规定制定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预案中应对可能发生的职业性化学性眼灼伤、职业性化学性皮肤灼伤、过氧化氢、氯化氢、正丁硫醇、三氯化磷急性中毒、脱叶磷中毒,次氯酸钠腐蚀及亚硫酸钠刺激等职业病危害事故制定相应的应急处置方案。包括组织机构、内容、启动、响应、报告、救援和终止等。并报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并定期开展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改进。

    (2)建议企业设置逃生路线图及逃生指示标识。

    评价结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的规定,对建设项目进行了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得到以下结论:

    (1)建设项目正常运行中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为:正丁硫醇、三氯化磷、氯化氢及盐酸、过氧化氢、亚硫酸钠、氢氧化钠高温、噪声

    (2)建设项目总体布局、生产工艺及设备布局、建筑卫生学、辅助用室均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的要求。

    3)个体防护用品不符合《个体防护用品的选用规范》(GB/T11651-2008)等相关规范

    4)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部分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2010)的相关要求。

    5)建设项目拟设置的应急救援设施及措施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

    按照《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安监总安健【2012】第73号)等的规定,本项目属于“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中的“农药制造”,综合分析判定,项目属于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

    在正常生产条件下,拟建项目在采取可行性研究报告提出的防护措施,落实本评价报告所提的补充措施与建议,各项职业病危害因素防护设施运行正常,并加强管理的前提下,能够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管理办法》《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等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技术审查专家

    评审时间

    20171116

    技术审查专家组

    评审意见

    补充识别职业病危害因素

    进一步明确车间卫生特征分级

    补充完善职业病防护设施、个体防护用品和应急救援措施及建议

    补充完善项目风险评估资料

    技术审查评审结论

    修改《报告》后,经专家组组长审核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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