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建设单位
宁夏金维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地址
本项目位于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化工新材料园区II号区块B-11地块
建设单位联系人
吴学峰
职业危害评价类型
预评价£ 控制效果评价■ 现状评价£
建设项目概况
建设单位:宁夏金维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法人:户鹏东
项目总投资:219640万元
项目组人员
孙建武、吴克明、杨波、顾继科
现场调查人员
孙建武
现场调查时间
2020.06.08
建设单位陪同人
现场采样及检测人员
检测及检测时间
2020.06.17.06.19
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或类比检测结果:
粉尘:谷物粉尘、活性炭粉尘、石灰石粉尘
化学因素:氯化氢及盐酸、丙酮、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碳酸钠、氮氧化物、锰及其化合物、氢氧化钠、乙酸、氨、硫化氢、氢化、氰化氢。
物理因素:噪声、工频电场、照度、电焊弧光、高温、低温。
现场勘查及评审照片
评价结论
按照《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安监总安健【2012】73号)等的规定,综合分析判定,本项目属于医药制造业中的化学药品原料药制造,综合分析判定,该项目为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
综合分析评价,在正常生产条件下,职业病防护设施运行正常,作业人员正确佩戴个人防护用品,采取了本评价报告所提对策措施和建议的情况下,本报告认为该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基本能够满足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
评价结论:本项目已基本具备职业病防护设施的竣工验收条件。
技术审查评审结论
修改后通过
宁公网安备 64010602000168号